在6月1日马上推行的公安交管“放管服”10项新手段中,有没关于机动车辆号牌号码方面的便民举措?
2017年,公安部推行机动车辆号牌管理规范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辆号牌选号系统,达成号牌号码公开发放、公平选号,推行在线选号、“50选1”等手段,遭到群众常见欢迎。
此次改革,公安部积极回话群众需要,推出更多便利群众选号新举措:
一是同一用户不同汽车号牌互换用。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辆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类型的非营运汽车,可以申请汽车间互换机动车辆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汽车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二是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原机动车辆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满足群众用号需要。
需要提示的是: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